(1)
我从来没有给人送过花,大学时的女友就因为我从不给她送花最终愤然离去。我记得我对她的最后一句话是:“玫瑰多俗啊,还不如送你一盆仙人掌!”
我觉得我对花的看法也不是什么偏见,你说大家要表达爱慕之情互相送什么不行啊,开得好好的花“咔嚓”一剪子剪下来,过不了一会儿就得谢掉,真不知情人们这样做是为了表达爱情的长久还是爱情的易碎。玫瑰花何辜,每到情人节就这样惨遭情人们的屠戮?
生于对花花草草的爱护,我一直这样认为:大家在一起吃顿饭是最合适的。
新世纪的第一个情人节到来时,我是一个记者。那天当我坐在办公桌前为这个没有情人的情人节感时伤怀的时候,主任把我赶出去采访城里的花店。看我一脸的苦大仇深,主任安慰我:“听说和平大街有一个花店挺有名的,叫‘花语’,店主是个漂亮的女孩儿。”
看在美女的份上,我屁颠屁颠地去了。
挤了半个小时的公交车才到和平大街,我的满脑袋幻想也渐渐在冷风和热汗中消失。硬着头皮采访了几家花店,像个白痴一样缠住几对情侣问了几个傻问题。在给一对情侣拍照的时候,觉得自己真是既不幸又可怜。
“花语”的门脸很小,也很特别,如果远看,那就是一面画着不少花的大镜子。所以,我在进门之前冲着这面镜子狠狠地活动了一下面部肌肉,拍了拍自己的脸,精心换上一幅比较帅的表情,推开门走了进去。
等我走进“花语”的时候,我看到一个长发披肩,不施粉黛的清秀女孩正抿着嘴冲我笑,问我:“先生,你需要什么花?”
我顺着她的问题打量了一下四周,没有一种花我认识。随口说:“当然是玫瑰啦!”
我马上就发现了一个很经典的错误——刚才对于外面的我是一面镜子的东西,对于里面的她来说,只是一块透明的玻璃!
(2)
我们很快混熟。凭着我的三寸不烂之舌,没多久我们之间已像老朋友一般。
中午我请她在附近的“伯爵西餐厅”吃饭,她看我的时候眼睛里仍然隐藏着一股坏坏的笑意。我有点不好意思地看了看周围,对她说:“别这样,子君,虽然我是个记者,但总不习惯被漂亮的女孩子这么满怀敬意地盯着。”子君好不容易把一大口可乐咽下去,红着脸小声说:“你这个人很坏。”
“言重了,我其实就是脸皮厚点儿,但那也是我们的职业需要,大坏蛋倒不至于,我这个人本质上还是很善良的。”
子君竭力憋住笑说,“你们记者是不是都喜欢这么说话啊?”
“不不,像我这样优秀的记者毕竟是少数。”
为了免遭子君的反击,我马上换了一种比较严肃的腔调:“我很奇怪,你为什么不用你自己的名字作店名呢?你的名字也不错的——芊芊君子,如兰若荷,多美的境界。花语——花的语言,似乎差了一点。”
“你再仔细想想。”子君低头喝饮料,歪着脑袋瞅我。
“想不明白,浪漫有许多种方式,送花其实是最没有创意的一种。”
“你错了,在情人节里,女孩子最希望收到的是玫瑰,而不是‘创意’,因为创意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有的。不好意思开口的男孩买一朵玫瑰就可以让它说出很多的话。花也是一样,你相信它,它就会很美丽。你的心里充满了爱情,它就会充满了爱情。收到花的人也一定可以感受到爱情。花本身就是一种含蓄而美丽的语言,所以我的店才叫花语——你别把这些话也记在本子上,我只是随便说说。”
“问题就在于你随便说说也比他们说得好,不过,这也有点太夸张了吧——每个买玫瑰的人心里都充满了爱情?”
“我相信多数人是的。”子君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睛纯净得就像一片湖水。
我正欣赏得入神,侍应生过来在我耳边说道:“水果沙拉一份,二位慢用。”
我把盘子接过来放在桌子中央,看着子君的眼睛说:“如果按你的意思,只要咱们两个人的心里充满了爱情,爱情可以是一支玫瑰花,也可以是一盆仙人掌,还可以就是这盘水果沙拉——一天一天地吃下去,直到永远——来,吃吧!”
(3)
第二天,我的稿子遭到了领导的表扬。主任很奇怪一直搞批评报道热衷于鸡蛋里挑骨头的我,居然也能写出温情脉脉的文章。觉得我真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我美得不得了,这次采访也成了我入行以来最快乐的一次采访。
后来我给子君讲我要给前任女朋友送仙人掌的事情,子君笑了,她说:“如果是我,仙人掌我也会收下。”
我觉得我发现了一个宝藏。
每当没有采访任务的时候,我就赖在子君的店里看她卖花。子君卖花真是与众不同,她会根据顾客的心理为顾客选择最适合的品种,还会耐心地对顾客讲解什么时候送什么花,什么人送什么花。一些小伙子们会要求子君告诉他们如何送花女朋友才会喜欢。子君很细心,她会把扎花的样子,打结的丝带,花的搭配这种小节都考虑得非常周全。
小店的角落里有一个别致的花篮,里面盛着一些谢了的花朵。子君解释说,花谢了香还在,把收集起来的花瓣装进自制的香囊里,还可以送人。她说:“每一朵花开放的时间都很短暂,无论是谁也不能让它们无限制地开放。那些没有机会在人前开放就谢了的花是很寂寞的。”
专门从事批评报道久了,整天防着“一失足成千古恨”,我差不多已经变成了一个理性的动物。在日常生活中,我极少会受到感情因素的左右,但我却不能不为花语心底深藏的柔情和善良而感动。一个连一朵开谢了的花都那么珍惜的女孩,肯定会珍视人间一切美好的东西。
我觉得我在这盛满鲜花的小屋里和花般美丽的女孩身上学会了好多东西。我知道有一种温柔的力量已经在我的心中生长起来,而且无法遏制。可能那就是爱情吧!
我们俩第36次在一起吃饭仍然是在伯爵西餐厅。我曾听同事的建议试图带她去迪厅、水上公园和稍高级一点的饭店,但她每次都把约会的地点改为伯爵西餐厅,好像比我都贪吃,而且吃得十分专注。每次都要来一盘水果沙拉。我几乎要后悔那天为什么要说“到永远”那些话,我都快吃腻了。
(4)
我们第37次在伯爵西餐厅吃饭的时候,我中间去了一趟洗手间。出来的时候,我看见我的座位上坐了一个大腹便便的粗壮男人,正一脸坏笑地冲子君说话。当我慢慢踱过去的时候,那个男人冷冷地看了我一眼,对子君说了一句:“就是他?小雪,没想到你还真行。”说完起身走了。我转到子君对面坐下来,问:“他叫你什么?他是谁啊?告诉我,这都是怎么回事儿啊?”
子君没有回答我,只是自顾自地从我放在桌上的烟盒里抽了一支出来。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一股烟雾从她那动人的红唇中涌出,然后在空气中慢慢地消散。我感觉我的心在隐隐作痛。
“给我一点时间,”子君说,“我会跟你解释的。”
在水果沙拉端上来之前,子君向我说了声“对不起”拎起包走出了伯爵西餐厅。
那一刻,我忽然有种不好的直觉,我们的爱情之花是开不到永远的……
不久,我收到了一封信。信中竟然说子君是一个“三陪小姐”;而且子君也不是她的真名,她的名字叫马小雪。
我几乎不能不信,因为信中提供的资料几乎就是一个人的档案,有各种各样的表格,甚至还有让人触目惊心的照片。
我在烈日炙烤的和平大街上转了足足有10遍,才相信了这个事实——“花语”已经不在了。在小店的原址上,是另外一家小店,是一个卖毛绒玩具的。店里所有的装修都没有太大变化,惟一的变化是那些鲜花变成了一排排冲着人微笑的可爱的绒布娃娃。在小店的角落里,那个别致的花篮还在,里面盛满了凋零的玫瑰花瓣,兀自散发出若有若无的花香。
卖毛绒玩具的女孩看我盯着花发呆,便问我:“你是子君的朋友吧?”我说是的,她递给我一封信,“子君这人真不错,我找了那么多地方,只有她这里转让费最合适。这是她给你的信。”
我慢慢地打开信纸,也展开了我这一生爱情的谜底。当一行行清纯秀丽的笔迹出现在我眼前的时候,我终于看到了一个真实的子君:
小军:
我知道你会来找我的,因为你不会相信他们告诉你的那些话,但是我要告诉你,他们说的是真的。我真的曾是一个他们说的“三陪小姐”。
我不想为自己作什么辩解,是的,我对你说过许多谎话。如果我伤害了你,我希望你能够原谅。但是,我想对你说,我真的很爱你啊,小军!就像曾经单纯的我是那样单纯地爱着这个世界一样。请允许我再一次这样称呼你。我一直都很矛盾,我不知道该不该把你继续欺骗下去,永远都不告诉你事实的真相。
你说过要和我一起把一盘水果沙拉吃到永远,但我们只吃了37顿就结束了。我多希望能和你一直这样慢慢地吃下去啊。不过这已经够了,我很满足。是你告诉我,只要我们的心中充满了爱情,我们身边的一切都会是爱的信物。我相信你的话。虽然终我一生也不可能得到爱情,但是,我要对你说,在与你相识和相思的每一个瞬间,我都在爱情里活过,在那些恋人们手中盛开和凋零的花朵里,我的爱情也曾千百次地美丽过…… (www.shamo.net)